“感謝法官介紹瞭(le)不同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産可採用的保護路徑,並(bìng)從專業角度對這類糾紛處置提供思路,希望今後能有更多機會瞭(le)解相關内容,讓中醫藥在發展過程中得到更多司法保護!”這是張簡齋中醫溫病醫術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侯俊,近日在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主辦的聯合走訪座談會上,對法院表達的感謝。這次會議是秦淮區法院爲轄區中醫藥傳承發展提供助力的方式之一。
中醫藥是中華民族的瑰寶(bǎo),凝聚著(zhe)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博大智慧。在秦淮區,有著(zhe)獨樹一幟的金陵醫派醫術、薪火相傳的中藥炮制技藝……大量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産與秦淮河一樣,源遠流長。
近年來,轄區内大量中醫藥和非遺資源保護面臨著(zhe)各類問題。對此,秦淮區法院主動發力,打造“共參岐黃 法護非遺”工作品牌,推出《關於(yú)強化中醫藥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八項舉措》,針對中醫藥知識産權保護的困境逐一“把脈問診、對症下藥”,用一系列實實在在的行動守護中醫藥傳承發展。
數十次電話溝通、五次實地走訪、三場聯合勘驗,換來的是一起藥品委托研發技術合同糾紛案件的成功化解。2020年年底,某藥業公司委托某醫藥企業研發生産方劑,雙方簽訂瞭(le)研發服務合同後,受托公司完成瞭(le)部分成果並(bìng)生産出瞭(le)樣品,但針對樣品成效雙方争執不下,遂訴至法院。
案件涉及技術保護問題,專業性強、證據材料多,面對相對陌生的技術研發領域,承辦(bàn)法官黃茜有點犯難。此時,黃茜想到瞭(le)成立不久的中醫藥知識産權專家咨詢委員會,遂邀請委員會成員、江蘇省中醫院副主任醫師張工彧參與案件調查。
在查閱卷宗和雙方證據材料的過程中,問題症結逐漸被發現。原來在合同簽訂後,相關方劑标準發生瞭(le)變化,被告採(cǎi)用舊标準制作樣品、原告以新标準要求樣品,這使得雙方産生瞭(le)分歧。找準瞭(le)問題的“七寸”,糾紛化解便水到渠成。庭審中,專家和法官從不同角度,以充分保護中醫藥技術價值、損失最小化爲原則,同步開展調解,最終促成和解。
2023年4月,秦淮區法院聘請5名中醫藥及法學領域的專家、學者,成立中醫藥知識産(chǎn)權專家咨詢委員會。“結合自己中醫藥方面優勢和工作經驗,專家咨詢委員會的成員能夠在中醫藥技術界定和侵權事實查明過程中,給出客觀公正的調查意見。其作爲‘技術翻譯’,對於(yú)提升案件審理質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義。”秦淮區法院副院長夏婕介紹。
秦淮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守忠告訴《法治日報》記者,針對中醫藥知識産權的保護,已發案件的化解爲“标”,糾紛産生的源頭才是“本”,通過提升全民對於(yú)中醫藥知識産權的瞭(le)解,形成全民認知、全民保護的态勢,才是真正實現以法溯源、“治标更治本”的路徑。
爲此,秦淮區法院作爲秦淮區知識産(chǎn)權保護聯盟的發起單位,充分發揮秦淮區知識産(chǎn)權保護聯盟的效用,聯合8家知識産(chǎn)權聯盟單位多次召開研讨會;與9家單位挂牌設立第一批秦淮區中醫藥知識産(chǎn)權司法保護工作站,積極營造鼓勵中醫藥傳統知識的開發利用、防範創新項目被不當侵犯的法治環境。截至目前,司法保護工作站開展一線走訪15次,爲二十餘位中醫藥非遺傳承人、中醫藥企業提供瞭(le)線下一對一的定制化“法律體檢”,得到瞭(le)轄區中醫藥非遺傳承人和企業肯定。
與此同時,秦淮區法院積極推動中醫藥保護宣傳,通過知識産(chǎn)權審判進學校、進社區、進園區等多種方式,加強中醫藥知識傳播,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和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良好氛圍。截至目前,秦淮區法院聯動轄區中醫藥、非遺館等單位,共同開展6場中醫藥線下公益宣傳;制作中醫藥知産(chǎn)保護宣傳片、宣傳手冊(cè),借助數字微法庭開展線上法治宣講。
此外,秦淮區法院還重視典型案例的引領作用,審理的“江西康禦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與俏福聖藥業有限公司等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争糾紛案”入選南京法院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領域知識産(chǎn)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爲中醫藥企業有關知識産(chǎn)權保護提供明確(què)規則和價值指引。
“下一步,我們将深入推行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審判機制,通過培育典型案例、確(què)立裁判規則、發送司法建議等方式,推動完善地方立法、行業規範、執法措施,形成中醫藥知識産(chǎn)權保護合力。”秦淮區法院知識産(chǎn)權庭庭長陳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