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成爲黨的二十大以來首個出台知識産(chǎn)權保護地方性法規的城市。長沙晚報(bào)全媒體記者 鄒麟 攝
長沙晚報全媒體記者 陳良
12月21日上午,長(zhǎng)沙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長(zhǎng)沙市知識産(chǎn)權保護若幹規定》(以下簡稱《知識産(chǎn)權規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
《知識産(chǎn)權規定》共15條,2300餘字。“篇幅不長(zhǎng),條款不多,但條條都是‘幹貨’,措施有力,富有特色。”長(zhǎng)沙市知識産(chǎn)權局黨組書記、局長(zhǎng)侯向宇表示,《知識産(chǎn)權規定》的出台,本身就是一個創新之舉。長(zhǎng)沙成爲黨的二十大以來首個出台知識産(chǎn)權保護地方性法規的城市。
鞏固長(zhǎng)沙知識産(chǎn)權的改革發展成果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知識産(chǎn)權就是保護創新。”近年來,長沙始終堅持把知識産(chǎn)權作爲推動創新驅動的根本保障和營造一流營商環境的核心要素,知識産(chǎn)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各個環節工作持續走在全國前列,一直擔負著(zhe)全國知識産(chǎn)權系統改革“先行者”的角色,國家知識産(chǎn)權局多次将長沙改革創新經驗向全國推介。“《知識産(chǎn)權規定》中,就有多條規定涉及鞏固長沙的知識産(chǎn)權改革創新成果。”市知識産(chǎn)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擁軍說。
長沙一直著(zhe)力構建知識産權協同保護機制,是全國唯一一個将知識産權局單獨設立爲政府工作部門的省會城市,還專門設立瞭(le)知識産權法庭、知識産權檢察局(現改爲第九檢察部)、知識産權犯罪偵查支隊和長沙知識産權保護中心,以及知識産權人民調解委員會等公益性、行業性組織,成爲全國知識産權保護機構最爲健全的城市。
《知識産權規定》第三條明確(què)瞭(le)政府各個部門的職責,規定“市、區縣(市)人民政府知識産權主管部門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内的知識産權保護工作,負責專利、商标、地理标志等保護工作;著作權主管部門負責著作權保護工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商業秘密保護工作;農業農村、林業主管部門分别負責農業、林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此外,發展和改革、教育、科技、公安等各個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知識産權保護工作。
此前,長沙已将知識産(chǎn)權保護工作納入對各區縣(市)、園區績效考核和真抓實幹表揚激勵範疇,全面壓實知識産(chǎn)權工作屬地責任。《知識産(chǎn)權規定》進一步明確(què),市、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健全知識産(chǎn)權保護工作考核機制,對下級人民政府、負有知識産(chǎn)權管理職責的部門和相關部門依法履行知識産(chǎn)權保護工作職責的情況進行考核。
健全“嚴懲(chéng)侵權、協助維權”長(zhǎng)效機制
“加強知識産(chǎn)權保護,事關企業創新發展、事關人民美好生活、事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侯向宇表示,長沙近年來取得瞭(le)良好的知識産(chǎn)權保護效果,但仍存在電子商務等新業态新領域知識産(chǎn)權侵權、假冒行爲易發多發,運用互聯網、區塊鏈、AI等新技術進行知識産(chǎn)權保護力度還不夠、手段還不強等情況。接下來,長沙将持續深化知識産(chǎn)權體制機制管理改革創新,加快構建“嚴懲侵權 協助維權”長效機制,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知識産(chǎn)權營商環境,高标準保護創新主體知識産(chǎn)權和合法權益。
對此,《知識産權規定》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明確(què)瞭(le)一系列嚴懲侵權、協助維權的舉措。其中第五條規定:“市人民政府建立知識産權保護一站式公共服務平台,完善知識産權行政保護、司法保護、社會共治相結合的知識産權保護體系”,“建立健全知識産權保護預警和維權援助機制”。同時規定:“支持海外知識産權糾紛應對指導機構提供海外知識産權糾紛應對指導服務,對具有重大影響的海外知識産權事件以及知識産權法律修改變化等情況進行分析、研究,爲經營主體提供風險預警。”
長沙文創産(chǎn)業發達,企業衆多,今年6月被正式授牌爲“全國版權示範城市”。《知識産(chǎn)權規定》第七條專門針對“版權保護”做出規定:著作權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發布的版權預警重點保護名單,對本市主要網絡服務商發出版權預警提示,加強對侵權行爲的監測(cè)。文旅廣電部門應當加強對未經授權通過信息網絡非法傳播版權保護預警重點作品的查處。
近年來,“商業秘密”侵權問題頻頻發生,企業權益受到侵害。《知識産權規定》第八條專門就“商業秘密保護”做出規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經營主體建立健全商業秘密保護機制,通過明確(què)管理規則、簽訂保密協議、採(cǎi)取保密措施、開展風險排查和教育培訓等方式保護商業秘密;鼓勵和支持經營主體、高等學校、科研組織等根據自身行業和技術特點建立健全商業秘密管理制度,加強涉密信息、涉密區域、涉密人員、涉密載體等管理。
爲解決知識産(chǎn)權保護“鑒定難”問題,第十條提出“鼓勵在本行政區域内依法設立知識産(chǎn)權鑒定機構。負有知識産(chǎn)權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指導知識産(chǎn)權鑒定機構加強知識産(chǎn)權鑒定專業化、規範化建設,爲知識産(chǎn)權保護提供專業技術支撐(chēng)”。
助推長(zhǎng)沙全力建設全球研發(fā)中心城市
今年8月2日,《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yú)全力建設全球研發中心城市 奮力打造具有核心競争力的科技創新高地的實施意見》和《長沙市全力建設全球研發中心城市的若幹政策》正式發布,明確(què)要求“完善知識産權保護機制”“強化知識産權權益保護”。
“建設全球研發中心城市,核心是加強科技創新。”徐擁軍表示,充分發揮知識産權制度在保護創新和激勵創新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嚴懲侵權、協助維權”長效機制,嚴格保護知識産權,著(zhe)力營造一流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就是對全球研發中心城市建設最大的支持。爲此,《知識産權規定》除用大篇幅明確瞭(le)一系列嚴懲侵權、協助維權的舉措外,還在研發人才培養、表彰獎勵、技術保護等方面做出瞭(le)專門規定,讓研發主體在長研發更放心、更舒心、更省心,吸引彙聚全球更多的研發資源,助推長沙全球研發中心城市建設。
在研發人才培養方面,《知識産權規定》第五條明確(què)“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開設知識産權課程,培養知識産權專業人才;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業通過多種方式引進國内外高層(céng)次知識産權專業人才”。
在人才表彰和獎勵方面,第四條規定,市、區縣(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對(duì)在知識産(chǎn)權保護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鼓勵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知識産(chǎn)權保護獎項。
在研發技術保護方面,第十一條專門就“智能化保護”做出規定,負有知識産(chǎn)權管理職責的部門和相關部門應當加強知識産(chǎn)權保護智能化建設,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在涉案線索和信息核查、源頭追溯、侵權實時監測(cè)與在線識别、取證存證和在線糾紛解決等方面,創新保護方式。鼓勵經營主體依法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保護知識産(chǎn)權。
強化知識産(chǎn)權糾紛解決的調解仲裁導(dǎo)向
近年來,涉及知識産權的糾紛案件逐年增長,如果遇到糾紛就去法院,會造成訴訟案件壓力巨大。而對於(yú)企業來說,“打官司”費時費力費錢,等不起、耗不起。爲此,長沙早就建立瞭(le)知識産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鼓勵創新主體通過調解、仲裁等多種方式解決知識産權糾紛,先後成立瞭(le)長沙市知識産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和長沙仲裁委員會知識産權仲裁院等。目前,各區縣、園區基層知識産權糾紛調解組織達到143家,截至今年11月共受理知識産權糾紛調解案件4486件,調解成功1264件。
《知識産權規定》強化瞭(le)知識産權糾紛解決的調解仲裁導向,有利於(yú)加強知識産權訴源治理,減輕司法審判案件壓力。其中,第十二條就“調解”方面做出規定:鼓勵行業協會、知識産權服務機構等依法成立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以及商事調解組織;支持調解組織開展知識産權糾紛調解工作,引導當事人通過非訴訟方式解決知識産權糾紛;負有知識産權管理職責的部門在法定職權範圍内可以通過建議、規勸等非強制性方式引導當事人協商解決知識産權糾紛,可以依據當事人申請對知識産權糾紛進行行政調解。
在“仲裁”方面,第十三條明確(què)“鼓勵知識産權糾紛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條款,通過仲裁方式化解知識産權糾紛”,並(bìng)要求仲裁機構“加強知識産權糾紛仲裁服務能力建設,爲當事人提供專業、優質、高效的仲裁服務”。
同時,《知識産權規定》規範瞭(le)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行爲,爲長沙深化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試點提供瞭(le)法治保障。第十四條規定“知識産權主管部門依法受理專利侵權糾紛當事人的請求,對專利侵權糾紛進行行政裁決”,甚至在時間上做出瞭(le)明確限定:知識産權主管部門進行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結案;情況複雜的,經本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並(bìng)将延長期限告知申請人;對於事實清楚、法律适用明晰的專利侵權糾紛,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結案。
“《知識産權規定》的出台和實施,對於支撐長沙知識産權事業高質量發展、營造更加良好的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侯向宇表示,長沙知識産權部門将以此爲契機,進一步推進知識産權強市建設,全力打造一流的知識産權保護環境,助推長(zhǎng)沙全力建設全球研發(fā)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