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黨的二十大報(bào)告指出,必須堅持科技是第一生産力、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2023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què)提出,要以科技創新推動産業創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術和前沿技術催生新産業、新模式、新動能,發展新質生産力。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院長兼工商管理碩士教育中心主任商文江認爲,發展新質生産力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著(zhe)力點,必須繼續做好創新這篇大文章,而保護知識産權就是保護創新。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商文江帶來瞭(le)一份關於建立國家知識産權法院、加強知識産權法治保障的建議。
“專利等技術類知識産權日益成爲國家發展的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争力的核心要素,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支撐。”商文江表示,作爲國家層(céng)面知識産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的運行者,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産權法庭成立已有5年,其受理案件類型與我國科技創新、市場競争和對外開放同頻共振,涉戰略性新興産業案件占比超三成,通過案件審理,有效促進瞭(le)技術創新、産業升級和市場競争,積極助力提升國家和企業核心競争力。但同時,作爲司法改革新生事物,該法庭運行也存在職能定位還需進一步優化和人财物保障不足等問題。
商文江介紹,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産(chǎn)權法庭已有各類人員近300人,2023年全年受案量達(dá)7776件,人均受案量超過140件。
“知識産(chǎn)權法庭作爲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設審判機構,與其承擔的重大使命、繁重工作不相匹配,大量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直接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與我國四級兩審制的基本訴訟制度不相符合。”商文江認爲,當前迫切需要深化改革,建立國家層(céng)面知識産(chǎn)權專門法院。
他表示,建立國家層面知識産權專門法院,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的應有之義,是與國際接軌並(bìng)積極參(cān)與全球知識産權治理的需要。除此之外,建立國家層面知識産權專門法院也具有政策依據和法律依據。
基於(yú)此,商文江建議按照高級人民法院的層(céng)級設置知識産權專門法院,人财物相對獨立管理,集中管轄全國範圍内專業技術性較強的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産權上訴和壟斷上訴案件,審判人員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審判監督。同時,國家知識産權法院應積極落實《關於(yú)加強新時代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的意見》,加強與法學教育和法律專業教育的良性互動,加強人員雙向交流,探索法律專業學生擔任實習法官助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