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jì)促進法将於(yú)5月20日實施——
4月30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瞭(le)《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下稱民營經濟促進法)。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關於(yú)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将於(yú)5月20日正式施行。
“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将黨中央關於(y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舉措上升爲法律規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就民營經濟促進法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時指出。此次頒布的民營經濟促進法共9章78條,其中第三十三條專門就加強知識産權保護等内容作出規定。對此,本報記者採(cǎi)訪的多位專家學者紛紛表示,這些舉措将進一步激發民營經濟活力,促進民營企業發展。
加強保護意義重大
“國家加強對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原始創新的保護。加大創新成果知識産權保護力度,實施知識産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依法查處侵犯商标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和侵犯商業秘密、仿冒混淆等違法行爲。”民營經濟促進法對創新成果的知識産權保護作出瞭(le)明確(què)規定。
“加強對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原始創新的保護,充分彰顯知識産權保護是激勵創新的重要手段。”南開大學競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學院副院長陳兵在接受本報記者採(cǎi)訪時表示,此次立法,以加強知識産權保護降低民營企業的原始創新風險,鼓勵民營經濟組織增加研發和創新投入,加速科技成果的轉化與應用,有助於(yú)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
民營經濟促進法作出“加強知識産(chǎn)權保護的區域、部門協作,爲民營經濟組織提供知識産(chǎn)權快速協同保護、多元糾紛解決、維權援助以及海外知識産(chǎn)權糾紛應對指導和風險預警等服務”等詳細規定,進一步将知識産(chǎn)權保護的各類政策措施上升爲法律規定,凸顯出保護民營經濟知識産(chǎn)權、激發民營經濟創(chuàng)新活力的導向。
近年來,國家知識産(chǎn)權局不斷出台各類政策措施,加大對民營企業原始創(chuàng)新的保護力度。
在快速協同保護方面,國家知識産權局與地方共同建設國家級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提供集快速預審、快速確(què)權、快速維權爲一體的知識産權保護“一站式”綜合服務。截至2025年3月底,全國29個省(區、市)已建設國家級知識産權保護中心77家、快速維權中心48家,總計125家,總計備(bèi)案企事業單位18.6萬家,其中民營企業占比超80%。
在專利侵權糾紛行政案件辦(bàn)理方面,2024年,全國知識産(chǎn)權系統辦(bàn)理涉及民營企業的專利侵權糾紛案件3.7萬件,占全國辦(bàn)理總數的51.4%。此外,國家知識産(chǎn)權局優化知識産(chǎn)權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2024年,知識産(chǎn)權糾紛調解組織受理案件近14萬件,服務民營企業15.7萬家。
民營經濟促進法特别提到要提供海外知識産權糾紛應對指導和風險預警服務,對此,中南大學知識産權研究院執行副院長何煉紅表示:“知識産權不僅是民營經濟組織科技創新的制度保障,也是其發展的重要資源和走出去參與國際競争的核心要素。”她認爲,這彰顯瞭(le)我國保護公民和企業在海外合法利益的堅定立場,同時也爲我國進一步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提供瞭(le)有力支撐。“随著(zhe)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實施,相信在法律的有力保障下,民營經濟海外知識産權保護的效能及部門協作将得到進一步加強,爲我國民營經濟‘走出去’搭建更爲廣闊的發展平台。”
激發民企創新活力
民營經濟促進法即将實施,知識産(chǎn)權如何進一步激發民營經濟創(chuàng)新活力?
“亟須在民營經濟發展中牢牢樹立保護知識産(chǎn)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陳兵認爲,在全球化背景下,進一步加強知識産(chǎn)權保護可以增強民營經濟組織在國際市場(chǎng)上的競争力,進一步增強民營企業家的信心與動力。
上海大學知識産權學院院長袁真富認爲,民營企業是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重要力量,知識産權在促進民營經濟發展中也扮演著(zhe)相當重要的角色,發揮著(zhe)確(què)保成果資産化、增強市場競争力、助力融資與變現、促進公平競争、優化營商環境等多重作用。激發民營經濟創新活力,應将民營經濟促進法的規定落到實處。
“首先,應遵循同等保護、嚴格保護的原則,強化民營經濟組織在關鍵領域知識産(chǎn)權創造與布局,鼓勵和引導民營經濟組織注重高價值專利投入。其次,應推進知識産(chǎn)權‘快保護’,對民營經濟組織在優勢領域的創新成果,根據其保護需求,依法加快審查授權,助力其加強知識産(chǎn)權保護,鞏固技術及市場競争優勢。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方式,提升司法保護效率,降低民營經濟組織訴訟成本。最後,應注重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著(zhe)重強化知識産(chǎn)權的價值實現,通過創新融資模式,拓展融資渠道,著(zhe)力解決民營經濟組織融資難問題。”袁真富表示。
發展新質生産(chǎn)力,民營經濟大有可爲。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表示,此次立法有針對性地完善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制度措施,有利於(yú)進一步激發民營經濟組織發展内生動力,鼓勵、引導廣大民營經濟組織經營者堅定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建設者、中國式現代化的促進者,發揮民營經濟在強國建設、民族複興偉業中的重要作用,讓民營企業在廣闊前景中大顯身手。(記者 楊柳 王晶)
新聞來源:國(guó)家知識産(chǎn)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