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在南京召開,大會聽取瞭(le)省知識産權局局長支蘇平作的關於(yú)《江蘇省知識産權促進和保護條例(草案)》的說明。
據支蘇平介紹,《條例(草案)》共六章六十四條,分爲總則、創造與運用、保護、服務與管理、監督檢查、附則。爲瞭(le)鼓勵和促進知識産(chǎn)權創造和運用,《條例(草案)》重點在以下幾方面進行瞭(le)規定:一是鼓勵、支持專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各類知識産(chǎn)權創造與運用,爲高質量創造提供政策支撐。二是促進知識産(chǎn)權質量提升,建立和完善申請前評估、職務科技成果披露、知識産(chǎn)權轉化運營等多項制度。三是健全知識産(chǎn)權人才培養體系。将知識産(chǎn)權創造、運用情況納入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内容,鼓勵和支持高等學校将知識産(chǎn)權納入課程體系,設立知識産(chǎn)權專業、學院,加強與企業、科研院所、服務機構等合作。四是加大知識産(chǎn)權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在知識産(chǎn)權金融産(chǎn)品、服務、風險管理等方面進行創新,支持金融機構爲中小企業提供知識産(chǎn)權質押融資、保險、風險投資、證券化、信托等金融服務。規定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企業可以依法設立知識産(chǎn)權基金,符合條件的科技創新企業可以通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知識産(chǎn)權債券等形式融資。
同時,構建完善知識産權大保護格局。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等手段,從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公民誠信等環節完善保護體系,加強協同配合,著(zhe)力構建既相互銜接、相互協同的知識産權大保護格局。一是構建知識産權保護工作體系。建立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自我保護與社會共治相結合的知識産權保護體系,推動開展涉知識産權公益訴訟工作,深入推進知識産權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完善知識産權仲裁、調解、公證工作機制,引導行業協會加強自律,建立知識産權信用承諾制度。二是健全保護工作機制。明確(què)知識産權行政執法職責,完善知識産權行政裁決機制、建立知識産權侵權糾紛檢驗鑒定工作體系,建立行政執法部門與公安部門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及時制止涉嫌侵權行爲制度以及技術調查員、調查令、案例指導制度。三是強化重點領域知識産權保護。規定商業秘密、重點商标、電子商務、展會等重點領域知識産權保護制度和措施。
【來源:江蘇經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