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權犯罪是侵犯知識産(chǎn)權犯罪的主要類型。最高人民檢察院今日發(fā)布的數據顯示,2025年1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侵犯商标權犯罪19050人。
最高檢介紹,檢察辦(bàn)案發現,當前侵犯商标權犯罪除在食品藥品、日化用品、服裝箱包、香煙白酒等傳統領域仍較爲多發外,随著(zhe)市場經濟發展與信息網絡技術進步,呈現一些新趨勢新特點,治罪與治理難度更大。
商标使用方式由物理使用向電子化使用演進。随著(zhe)智能手機、藍牙耳機等物聯網産品的普及,商标标識的使用不再局限於(yú)傳統的印刷、貼附、激光刻印等方式,也不必具有傳統物理載體。一些不法分子在電子設備開機、連接配對等環節,通過在彈窗、屏幕中顯示電子化商标标識的方式侵犯他人商标權,技術性和隐蔽性更強,容易導緻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産生混淆、誤認等。
犯罪對象從商品商标向服務商标延伸。服務商标已被納入刑事保護範圍。各地檢察機關辦(bàn)理瞭(le)一批假冒服務商标犯罪案件,涉及教育培訓、酒店住宿、家電維修、時裝走秀等領域。行爲人爲謀取非法利益,在服務場所、店鋪招牌、廣告資料等載體上冒用他人服務商标,“照搬”他人經營模式,導緻權利人商譽與品牌價值貶損。
涉案領域由線下交易向網絡電商等新業态拓展。當(dāng)前,利用網絡實施侵犯商标權、制假售假現象多發。特别是依托跨境電商平台實施侵犯商标權犯罪,通常以團夥形式作案,部分通過直播售假、付費推廣引流、冒用正品鏈接等手段增加銷量,犯罪鏈條較長(zhǎng),涉案金額較大,涉案交易存在真假混同、“貨不對版”等情況,嚴重影響商品品牌信譽和經濟秩序。
犯罪手段由傳統制假售假向“舊貨翻新再售”升級。近年來,在手機、汽車等數碼産(chǎn)品、耐用消費品等領域,以更改産(chǎn)品序列号等關鍵性識别信息、更換核心零部件等方式,将二手商品“翻新”後冒充新品再次出售等現象多發常見。行爲人多通過非法辦(bàn)理資質證件、簽訂虛假銷售合同等方式掩蓋犯罪行爲,形成覆蓋生産(chǎn)、回收、改裝、交易等多環節的黑灰産(chǎn)業鏈,破壞二手商品流通秩序,損害權利人與消費者合法權益。
最高檢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将進一步緊跟新技術、新業态發展,重點關注新的侵權領域、侵權對象、技術手段和商業模式,依法加大侵犯商标權犯罪懲治力度,強化商标權刑事司法保護,維護公平競争的市場(chǎng)秩序,服務知識産(chǎn)權強國建設。
同時,檢察機關提醒商品生産(chǎn)者和銷售者,依法規範經營,維護商标信譽、保證商品質量,推動商标管理使用規範化;也呼籲廣大消費者,強化商标保護意識,提高商标辨識力,主動選擇正版産(chǎn)品,全社會共同凝聚起強大的反侵權力量,共建尊重知識、鼓勵創(chuàng)新的良好氛圍。 (記者 薄晨棣 李楠楠)
新聞來源:人民網